歷時一年多,最近,真心罐頭與“真心送福”罐頭的商標專用權之爭終于塵埃落定日前,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判令“真心送福”罐頭的生產方大連靚寶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權,限期在媒體上向真心罐頭生產方大連真心罐頭食品有限公司賠禮道歉,并賠償6萬元經濟損失。
至此,這場備受業內關注的商標專用權糾紛終于落下帷幕。然而,當我們試著進一步接近它時,才發現那些隱藏在幕后的細節,更能引發思考,帶來啟示。
6萬元和50萬元
對于商標侵權案,大連靚寶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李廣富承認,沒有按照“真心送福”注冊商標的字體包裝產品,存在不規范的行為。“2009年10月,我們注冊了"真心送福"文字商標,12月開始生產銷售"真心送福"黃桃罐頭。但是,在使用"真心送福"商標時,我們改變了字體,"真心"二字字體與真心罐頭注冊商標的字體相同,罐頭瓶蓋的圖案也與其相似。”
侵權沒有爭議,但具體賠償金額成為雙方爭論的新焦點。據了解,靚寶公司曾向山東一家企業訂制了“真心送福”罐頭瓶蓋10萬個,真心罐頭方面據此認為其直接經濟損失達到30萬元。真心罐頭訴稱:“真心”商標的無形資產價值為400萬元,2009年,該公司廣告投入為8000萬元。綜合上述各種因素,真心罐頭方面索賠50萬元經濟損失。
對此,靚寶公司表示,“真心送福”罐頭上市不久,雙方就產生了爭議,該公司隨即停止生產和銷售“真心送福”罐頭。真心罐頭方面提出的索賠金額,沒有法律依據。
這起在業內備受關注的商標侵權案在經過西崗區人民法院判決后,上訴至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最近,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大連靚寶食品有限公司的行為構成了對真心罐頭商標專用權的侵害,其擅自使用知名商品近似的包裝設計,利用了真心罐頭在消費者中形成的商業信譽,從中獲取了不正當利益,這種行為也構成了對真心罐頭的不正當競爭。不過,真心罐頭方面提出的50萬元經濟賠償證據不足,綜合大連靚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侵權產品的數量以及侵權行為的時間、后果、商標的聲譽以及企業名譽等實際情況,酌定賠償金額為6萬元。
“真心送福”傍“真心”
“從2009年12月起,我們發現大連很多超市貨架上并排擺放著兩種看起來很像的黃桃罐頭,一種是我們的真心罐頭,另外一種則是"真心送福"罐頭。”大連真心罐頭食品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王新梅介紹,早在2005年,該公司就注冊了“真心”文字商標。從2008年4月開始使用藍底白字的瓶蓋設計,使該產品形成了統一、特有的設計風格。而現在,“真心送福”罐頭上的“真心”二字與“真心”的注冊商標字體相同,其瓶蓋設計也與真心罐頭的瓶蓋十分相似,很容易讓消費者混淆。
“我們發現,"真心送福"罐頭的生產廠家竟是我們的鄰居同樣位于炮臺經濟開發區的大連靚寶食品有限公司。對方在2010年春節銷售旺季時,推出"真心送福"罐頭,誤導消費者,給我們造成了巨大損失。”王新梅說,為此,2010年4月,大連真心罐頭食品有限公司將對方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50萬元經濟損失。
“傍名牌”的成本
輸了官司,李廣富也陷入了沉思。“我們公司雖然沒有真心罐頭那么大,那么有名,但公司主打產品的"亮寶"商標也是遼寧省著名商標,公司年產值也有2000萬元~3000萬元。像我們這樣的公司,吃了這場商標侵權官司,觸動很大。”昨日,李廣富告訴記者,“當初,我找人幫助設計罐頭瓶蓋,對方問設計成什么樣的。我告訴他,怎么設計好看就怎么來。對方又問,設計成真心罐頭那樣的行嗎?當時,我也沒多想,只覺得"真心送福"已經注冊商標了,在產品包裝上做點修改也沒什么,于是就同意了,不料卻因此惹出了官司。現在想起來,還是自己對商標的認識不足啊。”
事實上,有時候,“傍名牌”付出的代價也很大。“現在,我們已經停止生產銷售"真心送福"罐頭了,我們之前為該品牌鋪設的銷售渠道等都基本沒用了,包括其他方面損失在內,這次我們損失了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李廣富說,對于這招錯棋,他也很后悔。
“我們現在開始踏踏實實地做自己的品牌,從企業長遠發展來看,這才是正路。”李廣富輸掉了官司,但卻因此找到了企業發展的正路。
我們之前為“真心送福”鋪設的銷售渠道等都基本沒用了,包括其他方面損失在內,這次我們損失了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